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建字第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17日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建字第94號原告動能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聖彬 訴訟代理人 陳怡彤 律師被告廣展成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黃柏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工程法庭法官匡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書記官林鈞婷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建字第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17日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建字第94號原告動能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聖彬 訴訟代理人 陳怡彤 律師被告廣展成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黃柏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工程法庭法官匡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書記官林鈞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