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除字第14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年度除字第一四八九號
聲請人太揚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五五六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呂仲玉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三日~B法院書記官楊惠如~F0~T40┌──────────────────────────────────────────────────────┐│支票附表:│├─┬─────────┬─────────┬───────────┬────────┬────────┬──┤│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 蔣森如 │第一銀行內壢分行│九十年四月三十日│肆仟伍佰玖拾玖元│0000000││├─┼─────────┼─────────┼───────────┼────────┼────────┼──┤│2│盛騰企業股份有限公│臺灣中小企銀八德分│九十年四月五日│柒仟捌佰柒拾伍元│八六六九一││││司 陳建翔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