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2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208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玉麟選任辯護人張麗雪律師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本院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陳仁智
法官簡仲頤法官康敏郎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書記官陳佾澧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2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208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玉麟選任辯護人張麗雪律師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本院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陳仁智
法官簡仲頤法官康敏郎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書記官陳佾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