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重訴字第66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重訴字第6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返還出資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訴字第六六○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出資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王慧娟行準備程序。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二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王慧娟~B法官王慧娟~B法官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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