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1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確認優先購買權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簡上字第149號上訴人 李冠賢 被上訴人 吳義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優先購買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12月2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玉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2月6日
書記官張晶瑩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1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確認優先購買權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簡上字第149號上訴人 李冠賢 被上訴人 吳義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優先購買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12月2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玉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2月6日
書記官張晶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