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侵訴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侵訴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侵訴字第20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前經協商程序終結,茲因尚有應行協商之處,應再開協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柳章峰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
書記官黃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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