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上字第76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1年上字第7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租佃爭議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上字第七六○號
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甲○○被上訴人丙○○訴訟代理人丁○○○右當事人間因租佃爭議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九十二年二月十九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官吳謙仁
法官游婷麟法官蘇瑞華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書記官賴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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