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3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35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簡維毅
黃世宏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9月18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大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佩伶中華民國104年9月18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3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35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簡維毅
黃世宏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9月18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大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佩伶中華民國10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