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06年度彰簡字第27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彰簡字第27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鄭資華
被   告 施政利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陳怡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13日
書記官葉春涼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