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簡上字第1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給付違約金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簡上字第一一七號
上訴人尊龍汽車客運股份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李永裕 律師被上訴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黃麟倫
法官何君豪法官劉以全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王苑琦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簡上字第1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給付違約金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簡上字第一一七號
上訴人尊龍汽車客運股份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李永裕 律師被上訴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黃麟倫
法官何君豪法官劉以全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王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