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司拍字第55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司拍字第5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拍字第557號聲請人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代理人 呂季美 相對人 楊雪貞 律師即 陳炳順 之遺產管理人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案外人陳炳順於民國81年3月19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案外人陳炳順、 陳勇 得向案外人保證責任旗山信用合作社借款之擔保,設定新台幣(下同)9,9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日期自民國81年3月13日起至民國111年3月12日止,約定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為清償期,經登記在案。嗣案外人保證責任旗山信用合作社與高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87年5月11日合併,以高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又高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4年11月26日與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以聲請人為存續公司,並概括承受高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一切權利義務。另案外人陳炳順於民國96年5月23日死亡,經聲請人向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聲請選任楊雪貞律師為案外人陳炳順之遺產管理人,此有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年度司繼字第3731號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影本在卷可稽。
三、嗣㈠案外人 陳勇得 於民國95年5月9日邀同案外人陳炳順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用4,780,000元、1,990,000元㈡案外人陳炳順於民國85年1月20日向案外人高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用1,650,000元㈢案外人陳炳順於民國85年1月20日邀同案外人 劉有香 為連帶保證人向案外人保證責任旗山信用合作社借用900,000元㈣案外人陳炳順於民國85年1月20日邀同案外人劉有香、 劉金柱 向案外人保證責任旗山信用合作社借用900,000元、其還款方式、借款期限、約定利息及違約金按契約之約定計算,分期平均攤還本息,每月償還一次,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案外人陳勇得、陳炳順未依約清償本金,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各1件、借據影本4件。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需繳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5年8月16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蘇芳旻附表:
┌──────────────────────────────────────────────┐│土地:│├─┬───────────────────────────┬─┬──────┬───────┤│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號│市○區○段│小段│地號│目│平方公尺││├─┼───┼────┼────┼────┼────────┼─┼──────┼───────┤│1│高雄│旗山│中華││661│建│62.56│全部│├─┴───┴────┴────┴────┴────────┴─┴──────┴───────┤│建物︰│├─┬──┬───────────────┬──────┬─────────────┬────┤│編│建││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基地坐落│主要建築├───────┬─────┤│││├───────────────┤材料及│樓層面積│附屬建物│││號│號│建物門牌│房屋層數│合計│用途及面積││││││││││├─┼──┼───────────────┼──────┼───────┼─────┼────┤│1│332│高雄○○○區○○段○○○○號│鋼筋混凝土造│一層:30.75││全部│││││3層樓房│二層:45.51│││││├───────────────┤│三層:45.51││││││高雄○○○區○○○路○○○號││騎樓:14.76││││││││合計:136.53│││└─┴──┴───────────────┴──────┴───────┴─────┴────┘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狀申請。
二、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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