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消債更字第13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消債更字第13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19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消債更字第135號債務人 潘麗卿 代理人 楊愛基 律師上列債務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文件及資料到院。
理由
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定有明文。又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所提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表明下列事項,並提出證明文件:一、財產目錄,並其性質及所在地。二、最近五年是否從事營業活動及平均每月營業額。三、收入及必要支出之數額、原因及種類。四、依法應受債務人扶養之人,此觀諸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3條第6項規定自明。次按,債務人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同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且更生之聲請有拒絕提出關係文件者,應駁回之,參諸同條例第46條第3款規定自明。
二、查本件債務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件所示文件及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華民國105年8月1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昌義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8月19日
書記官洪佾旻附件:
1.陳明債務人目前任職之公司名稱、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各為何?每月工作收入若干元?並提出最新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自103年6月起迄今之薪資單(須由雇主出具)、薪資轉帳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提出最近2年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自103年6月起迄今之勞保費、健保費繳納收據或明細。
3.提出債務人所有在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證券帳戶(集保帳戶)自103年6月起迄今之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須附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及證券公司出具之客戶庫存餘額表。
4.說明債務人自何時開始居住於聲請狀所載之住所地,若為租賃,應提出租賃契約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勿以所有權狀代替),並說明房屋坪數、所有居住成員、如何分擔租金及相關居住費用,另提出所有居住成員之收入證明,及最近一年水、電、瓦斯、市內電話費繳費明細(向繳費單位申請)。
5.說明債務人、配偶、子女是否定期領取社會補助(救助或津貼)、租金補助、年金給付或保險給付?若是,其領取週期為何?每次領取金額若干元?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未申請,或雖申請惟不符資格,應說明未申請或不符資格之原因。又債務人是否已領取退休金?如是,其領取之時點及金額各為若干?領取後之資金流向或用途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6.提出以債務人為要保人之商業保險契約書(含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投資型保險),並說明投保內容、是否辦理保單質借、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每月支出保險費之金額(併提出繳費收據或轉帳證明)。
7.說明債務人各子女現居住地點,並提出債務人家族系統表(含所有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債務人配偶及所有子女最近2年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8.提出債務人子女每月給予零用金2,000元、1,000元之證明文件(如子女出具之切結書等)。
9.說明花蓮地方法院104司執忠字第12090號執行事件之進度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最新執行處通知函),以及債務人所有坐落於花蓮縣○○鄉○○村000鄰00號之建物登記謄本、花蓮縣○○鄉○○○○段○○○○號之土地登記謄本(全部,第一類,所有權人及抵押權人之姓名、身份證字號不遮蔽)。
10.提出債務人配偶及子女患有重大疾病之證明文件。
11.具體說明債務人毀諾之時期及原因,就債務人所主張不可歸
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協商條件有困難之情形,提出毀諾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因發生車禍致無法工作之相關證據。
12.報告更生聲請前2年內除已載入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內之
項目外之財產變動狀況(例如處分不動產、黃金、珠寶、償還債務…等)。
13.提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債務人保管帳
戶客戶餘額表、客戶存券異動明細表、投資人往來清算交割銀行明細資料表、集保戶往來參加人明細資料表。
14.債務人曾任麗兒寶鞋業有限公司股東、董事,請提出該公司
最新變更登記事項表、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請以股東或董事身分申請),並說明債務人之出資額、股份若干。
15.說明債務人車禍受傷之部位及目前是否仍有定期復健?提出
最近1年支出醫療費用之收據及診斷證明書,並說明該醫療費用為每月必要支出之原因。
16.說明債務人平日上下班之交通工具及交通費之計算方式各為
何?如為汽機車,並提出行照影本及最近一年之加油單據,及說明每月必須支出3,000元之必要性及原因。
17.說明債務人每月需支出1,500元雜項支出及生財工具維修費之原因及其必要性,並提出相關費用之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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