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107年度司民全聲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7年司民全聲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民全聲字第2號聲請人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正大 相對人艾思英檢有限公司相對人英美語言訓練股份有限公司兼共同法定代理人 王志偉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債權人聲請撤銷假扣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院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3日所為之105年度司民全字第5號假扣押裁定撤銷之。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假扣押之裁定,債權人得聲請命假扣押之法院撤銷之,民事訴訟法第530條第3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即債權人前聲請本院對相對人即債務人以105年度司民全字第5號裁定准予假扣押,有該案卷宗可稽。茲聲請人聲請撤銷該項假扣押之裁定,依上開規定,自應准許,爰裁定如主文。
三、不服本裁定者,應於送達後10日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司法事務官曹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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