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61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617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號選任辯護人梁基暉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月8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張清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沈筱玲中華民國97年1月8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61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617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號選任辯護人梁基暉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月8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張清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沈筱玲中華民國9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