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度上訴字第176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上訴字第17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一七六六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林玲珠 右上訴人因殺人未遂等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二八六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