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037號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2037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2年度司促字第203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債務人 張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佰叁拾叁萬玖仟壹佰肆拾壹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 張克裘 於民國99年5月24日向債權人借款170,000元,約定自民國99年5月24日起至民國106年5月24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3.99採固定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2年2月19日止累計117,177元正未給付,其中115,397元為本金;1,096元為利息;68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二)債務人張克裘於民國100年6月7日向債權人借款100,000元,約定自民國100年6月7日起至民國107年6月7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6.07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2年2月19日止累計82,579元正未給付,其中80,983元為本金;996元為利息;6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三)債務人張克裘於民國98年6月30日向債權人借款420,000元,約定自民國98年6月30日起至民國105年6月30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5.99採固定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2年2月19日止累計242,292元正未給付,其中236,957元為本金;4,351元為利息;98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四)債務人張克裘於民國99年5月24日向債權人借款808,000元,約定自民國99年5月24日起至民國106年5月24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4.49採固定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2年2月19日止累計558,884元正未給付,其中549,927元為本金;7,973元為利息;98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五)債務人張克裘於民國100年6月7日向債權人借款403,957元,約定自民國100年6月7日起至民國107年6月7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6.07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2年2月19日止累計338,209元正未給付,其中331,496元為本金;5,729元為利息;98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六)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鍾若凱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102年度司促字第2037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張克裘│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3.99%│││115397││2月20日││計算之利息│││元│││││├──┼───┼─────┼──────┼──────┼───────┤│002│新臺幣│張克裘│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6.07%│││80983││2月20日││計算之利息│││元│││││├──┼───┼─────┼──────┼──────┼───────┤│003│新臺幣│張克裘│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99%│││236957││2月20日││計算之利息│││元│││││├──┼───┼─────┼──────┼──────┼───────┤│004│新臺幣│張克裘│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4.49%│││549927││2月20日││計算之利息│││元│││││├──┼───┼─────┼──────┼──────┼───────┤│005│新臺幣│張克裘│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6.07%│││331496││2月20日││計算之利息│││元│││││└──┴───┴─────┴──────┴──────┴───────┘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