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簡字第177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7年度簡字第1772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
甲○○
樓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7年度速偵字第49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乙○○、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各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乙○○、甲○○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爰審酌被告2人之素行、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詐得之金額(被告乙○○、甲○○詐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4,537元、2343元)、被害人所受損害,犯罪後坦承犯罪、詐得商品業已返還被害人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
刑事第十法庭法官侯志融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張玉如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339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97年度速偵字第498號││被告乙○○女4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住臺北縣新莊市○○街○○號2樓││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甲○○女4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住臺北縣新莊市○○街○○○巷○○弄18││號14樓││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乙○○、甲○○各自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民國97年2││月5日15時50分許,在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所開設,位於臺北││縣三重市○○路○段654之1號之家樂福量販店內,各自將附││表所示低價商品之條碼標籤撕下,換貼於附表所示之高價商││品,再持前開高價商品前往店內收銀台結帳,致使店內收銀││台之工作人員陷於錯誤,依條碼標籤上所示之價格予以結帳││,而分別交付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高價商品予乙○○,如││附表編號8至11所示之高價商品予甲○○,致生損害予家福││股份有限公司。然乙○○、甲○○於更換條碼標籤之際,為││家樂福量販店安全課人員 張清弘 所發現,而於乙○○、 楊美 ││鈴結帳離去後,上前將其攔阻並核對2人所購之商品,經發││現2人所購之商品與商品上條碼標籤之品項及價格不符,遂││報警處理。嗣警於同日16時10分許趕赴上址,當場逮捕 賴月 ││省、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商品共11件。││二、案經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一、證據:││(一)被告乙○○、甲○○之自白。││(二)證人張清弘於警詢中之證述。││(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四)商品條碼標籤11枚。││(五)統一發票2紙。││(六)照片15張。││二、所犯法條:核被告2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7年2月13日││檢察官陳炎辰││洪松標││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7年2月18日││書記官││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於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喚。││││附表││┌──┬─────────┬───────┐│││編號│低價商品暨價格│高價商品暨價格│││││(新臺幣【下同】)││││├──┼─────────┼───────┤│││1│黑胡椒肉乾│魷魚絲1包│││││(定價72元)│(定價428元)│││├──┼─────────┼───────┤│││2│魚乾│炭烤魷魚片1包│││││(定價48元)│(定價785元)│││├──┼─────────┼───────┤│││3│蜜餞│蒟蒻干1包│││││(定價39元)│(定價1198元)│││├──┼─────────┼───────┤│││4│豬肉乾│魚乾2包│││││(定價86元)│(定價683元)│││├──┼─────────┼───────┤│││5│芒果乾│魚乾1包│││││(定價59元)│(定價400元)│││├──┼─────────┼───────┤│││6│魚乾│豬肉乾1包│││││(定價62元)│(定價772元)│││├──┼─────────┼───────┤│││7│魚乾│豬肉乾1包│││││(定價63元)│(定價700元)│││├──┼─────────┼───────┤│││8│堅果│魷魚絲1包│││││(定價53元)│(定價663元)│││├──┼─────────┼───────┤│││9│魚乾│魚乾1包│││││(定價48元)│(定價964元)│││├──┼─────────┼───────┤│││10│蜜汁腰果│蜜汁腰果1包│││││(定價98元)│(定價418元)│││├──┼─────────┼───────┤│││11│QQ果│豬肉乾1包│││││(定價52元)│(定價5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