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1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2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215號被告 詹勝偉 具保人 詹勝評 上列被告因本院105年度訴字第215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查該被告居住所及所在地不明,應行送達之裁定正本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8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陳淑勤不得抗告。
書記官曾美滋中華民國10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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