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24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1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2473號聲請人 鄭金熒 相對人 余梅英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各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二十八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28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28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按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票據法第7條定有明文。次按票據雖為文義證券,但亦為流通證券,票據上所載文字如發生文義扞挌情形,基於助長票據使用與保護交易安全之考量,於有多種解釋票據文義之可能時,應儘量採取使票據有效之解釋方法。而本票之發票日屬法定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如有欠缺,該本票無效;到期日則屬相對必要記載事項,如有欠缺,依票據法第120條第2項,該本票視為見票即付。故於本票上所載到期日早於發票日之情形,因發票日與到期日中必有一者屬不可能之日期,為免因解釋為欠缺發票日而致本票無效,此時應解釋為該本票欠缺到期日而視為見票即付,如此始足以保護票據流通之安全,以維債權人權益。末按票據上之記載,除金額外,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但應於改寫處簽名。票據法第11條第3項定有明文。故票據改寫處無發票人之簽名者,自不生改寫之效力。
三、經查:㈠聲請人就附表編號1至9、11至17、19、20、22至24、27所示本票之請求,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㈡附表編號25所示之本票,其金額分別以文字及號碼記載,文
字部分記載為「新台幣叁萬萬元正」,號碼部分則記載為「NT$:30000」,依前開說明,票面金額應以文字記載者即新台幣(下同)300,000,000元為準。而聲請人就此紙本票請求之金額為30,000元,並未逾上開票載金額,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亦應准許。
㈢附表編號21、26、28所示本票所載之到期日記載為民國①10
1年9月15日②101年8月16日③102年4月3日,均早於其發票日①102年4月20日②102年10月20日③102年11月20日,依前開說明,應以未載到期日視之,即視為見票即付。而依聲請人陳報,其已於①102年4月22日②102年10月21日③102年11月21日向相對人提示本票,並請求自該日起算日利息。則依票據法第124條準用第66條第1項規定,前述提示日即為各紙本票之到期日。是前述本票所記載之到期日雖在發票日前,尚不影響本件聲請之法定要件及利息起算日之認定,聲請人之聲請經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並無不符,應予照准。
㈣附表①編號10②編號18所示之本票,其①發票日②到期日原
記載為①101年11月24日②102年6月25日,經改寫為①102年11月24日②102年8月25日,然改寫處均無相對人之簽名,依前開說明,其改寫不生效力,惟相對人應按改寫前之文義負票據責任,即以原記載之①101年11月24日為發票日②102年6月25日為到期日,併予敘明。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1月12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四、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五、聲請人應於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謄本正本(動態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本票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動態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六、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七、本票裁定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聲請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4年1月14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103年度司票字第2473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請求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新台幣)│(新台幣)││││├──┼───────┼───────┼────┼────────┼───────┼─────┤│001│101年8月3日│50,000元│50,000元│102年9月10日│102年9月10日│WG0000000│├──┼───────┼───────┼────┼────────┼───────┼─────┤│002│101年8月3日│50,000元│50,000元│102年10月20日│102年10月20日│WG0000000│├──┼───────┼───────┼────┼────────┼───────┼─────┤│003│101年8月3日│50,000元│50,000元│102年12月20日│102年12月20日│WG0000000│├──┼───────┼───────┼────┼────────┼───────┼─────┤│004│101年11月10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9月30日│102年9月30日│CH279060│├──┼───────┼───────┼────┼────────┼───────┼─────┤│005│101年11月10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11月30日│102年11月30日│CH279061│├──┼───────┼───────┼────┼────────┼───────┼─────┤│006│101年11月10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12月30日│102年12月30日│CH279062│├──┼───────┼───────┼────┼────────┼───────┼─────┤│007│101年11月10日│20,000元│20,000元│103年5月20日│103年5月20日│CH279063│├──┼───────┼───────┼────┼────────┼───────┼─────┤│008│101年11月10日│15,000元│15,000元│103年5月30日│103年5月30日│CH279064│├──┼───────┼───────┼────┼────────┼───────┼─────┤│009│101年11月24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12月20日│102年12月20日│CH440227│├──┼───────┼───────┼────┼────────┼───────┼─────┤│010│101年11月24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12月20日│102年12月20日│CH440231│││(原記載101年││││││││11月24日,經改││││││││寫為102年11月││││││││24日,惟改寫處││││││││未簽名)││││││├──┼───────┼───────┼────┼────────┼───────┼─────┤│011│101年11月24日│20,000元│20,000元│103年2月20日│103年2月20日│CH440233│├──┼───────┼───────┼────┼────────┼───────┼─────┤│012│101年11月24日│20,000元│20,000元│103年3月20日│103年3月20日│CH440234│├──┼───────┼───────┼────┼────────┼───────┼─────┤│013│101年11月24日│30,000元│30,000元│103年3月20日│103年3月20日│CH440228│├──┼───────┼───────┼────┼────────┼───────┼─────┤│014│101年11月24日│30,000元│30,000元│103年5月20日│103年5月20日│CH440229│├──┼───────┼───────┼────┼────────┼───────┼─────┤│015│101年12月3日│20,000元│20,000元│102年5月25日│102年5月25日│CH279065│├──┼───────┼───────┼────┼────────┼───────┼─────┤│016│102年2月7日│20,000元│20,000元│102年3月26日│102年3月26日│CH279067│├──┼───────┼───────┼────┼────────┼───────┼─────┤│017│102年2月7日│20,000元│20,000元│102年5月20日│102年5月20日│CH279068│├──┼───────┼───────┼────┼────────┼───────┼─────┤│018│102年2月7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6月25日(原│102年8月25日│CH279069││││││記載102年6月25日│(即提示日)│││││││,經改寫為102年8││││││││月25日,惟改寫處││││││││未簽名)│││├──┼───────┼───────┼────┼────────┼───────┼─────┤│019│102年2月8日│10,000元│10,000元│102年9月26日│102年9月26日│CH279070│├──┼───────┼───────┼────┼────────┼───────┼─────┤│020│102年4月20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4月20日│102年4月20日│CH737862│├──┼───────┼───────┼────┼────────┼───────┼─────┤│021│102年4月20日│15,000元│15,000元│票載到期日101年9│102年4月22日│CH279056││││││月15日,早於發票│(即提示日)│││││││日,視為無記載│││├──┼───────┼───────┼────┼────────┼───────┼─────┤│022│102年5月20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5月20日│102年5月20日│CH737866│├──┼───────┼───────┼────┼────────┼───────┼─────┤│023│102年6月13日│16,000元│16,000元│102年6月30日│102年6月30日│WG0000000│├──┼───────┼───────┼────┼────────┼───────┼─────┤│024│102年6月14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7月20日│102年7月20日│WG0000000│├──┼───────┼───────┼────┼────────┼───────┼─────┤│025│102年6月20日│300,000,000元│30,000元│102年6月20日│102年6月20日│CH737865│├──┼───────┼───────┼────┼────────┼───────┼─────┤│026│102年10月20日│50,000元│50,000元│票載到期日101年8│102年10月21日│WG0000000││││││月16日,早於發票│(即提示日)│││││││日,視為無記載│││├──┼───────┼───────┼────┼────────┼───────┼─────┤│027│102年11月20日│30,000元│30,000元│102年11月20日│102年11月20日│CH440230│├──┼───────┼───────┼────┼────────┼───────┼─────┤│028│102年11月20日│32,000元│32,000元│票載到期日102年4│102年11月21日│CH279072││││││月3日,早於發票│(即提示日)│││││││日,視為無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