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上訴字第142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2年上訴字第14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一四二六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陳建昌 律師右上訴人因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七三四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官陳祐輔
法官洪昌宏法官陳國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棟樑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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