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54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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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54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544號聲請人 王寶輝 聲請人 潘慶仙 前列二人共同代理人 宋淑美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12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1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1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古振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12月8日
書記官姜貴泰┌──────────────────────────────────────────────────┐│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99年度除字第544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中菲行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1張│1000股││├─┼───────────────┼──────────────┼────┼───┼────┼───┤│2│中菲行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1張│1000股││├─┼───────────────┼──────────────┼────┼───┼────┼───┤│3│中菲行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1張│1000股││├─┼───────────────┼──────────────┼────┼───┼────┼───┤│4│中菲行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1張│1000股││├─┼───────────────┼──────────────┼────┼───┼────┼───┤│5│中菲行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1張│1000股││├─┼───────────────┼──────────────┼────┼───┼────┼───┤│6│中菲行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1張│1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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