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32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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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13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132號聲請人 許易民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3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65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2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謝佳純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
書記官鄭伊汝附表:
┌──┬──────────┬───────┬──┐│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股數│├──┼──────────┼───────┼──┤│1│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000│├──┼──────────┼───────┼──┤│2│同上│089ND0000000-0│1000│├──┼──────────┼───────┼──┤│3│同上│089ND0000000-0│1000│├──┼──────────┼───────┼──┤│4│同上│089ND0000000-0│1000│├──┼──────────┼───────┼──┤│5│同上│089ND0000000-0│1000│├──┼──────────┼───────┼──┤│6│同上│089ND0000000-0│1000│├──┼──────────┼───────┼──┤│7│同上│089ND0000000-0│1000│├──┼──────────┼───────┼──┤│8│同上│089ND0000000-0│1000│├──┼──────────┼───────┼──┤│9│同上│089ND0000000-0│1000│├──┼──────────┼───────┼──┤│10│同上│089ND000000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