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簡易庭102年度潮小字第9號民事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潮小字第9號
原   告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訴訟代理人  林慶文
被   告  邱美靜邱顯中 之繼承人
法定代理人  郭雅芳
訴訟代理人  郭雅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
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0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潘快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丹瑜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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