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90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9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901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豊彥 訴訟代理人 林玄文 被告 湯豐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谷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書記官林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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