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交聲字第91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5年度交聲字第916號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大林交通有限公司代表人甲○○○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5年8月21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
詳附表一、二)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均駁回。
理由
一、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處罰,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異議意旨略以:其公司所有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小客車於如附表一所示違規時間,均由 林春田 駕駛;又其公司所有車牌000-00號營業小客車於如附表二所示違規時間,均由 徐建華 駕駛,為此聲請將各該違規單歸責予駕駛人,而聲明異議。
三、經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就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處分,分別於95年9月18日、同月22日始具狀聲請應歸責他人,有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收文章在卷可稽,顯均已逾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應到案日期,甚為明確。而其既未依首揭規定,於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從而,原處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洵無不合,異議人之異議,尚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九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0月31日
交通法庭
法官王幸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泰寧中華民國95年11月1日附表一┌──┬─────────────┬──────────┐│編號│原處分案號│應到案日期(年月日)│├──┼─────────────┼──────────┤││北市裁四字第裁22-CUP118410│940108│├──┼─────────────┼──────────┤││北市裁四字第裁22-COP163429│940108│├──┼─────────────┼──────────┤││北市裁四字第裁22-COP163430│940108│├──┼─────────────┼──────────┤││北市裁四字第裁22-COP163155│940108│├──┼─────────────┼──────────┤││北市裁四字第裁22-COP162048│940102│├──┼─────────────┼──────────┤││北市裁四字第裁22-1A0000000│931202│├──┼─────────────┼──────────┤││北市裁四字第裁22-CUP115578│931212│├──┼─────────────┼──────────┤││北市裁四字第裁22-1A0000000│931106│├──┼─────────────┼──────────┤││北市裁四字第裁22-1A0000000│931105│├──┼─────────────┼──────────┤││北市裁四字第裁22-1A0000000│931105│├──┼─────────────┼──────────┤││北市裁四字第裁22-AI0000000│931020│├──┼─────────────┼──────────┤││北市裁四字第裁22-COP151378│931017│├──┼─────────────┼──────────┤││北市裁四字第裁22-CUP109489│931010│├──┼─────────────┼──────────┤││北市裁四字第裁22-CUP106184│930919│├──┼─────────────┼──────────┤││北市裁四字第裁22-CUP104340│930905│├──┼─────────────┼──────────┤││北市裁四字第裁22-CRP103670│930808│├──┼─────────────┼──────────┤││北市裁四字第裁22-COP136957│930802│├──┼─────────────┼──────────┤││北市裁四字第裁22-1A0000000│921116│├──┼─────────────┼──────────┤││北市裁四字第裁22-CRP050114│920711│├──┼─────────────┼──────────┤││北市裁四字第裁22-CRP049955│920711│├──┼─────────────┼──────────┤││北市裁四字第裁22-CRP044336│920525│├──┼─────────────┼──────────┤││北市裁四字第裁00-000000000│910826│├──┼─────────────┼──────────┤││北市裁四字第裁22-CG0000000│910825│└──┴─────────────┴──────────┘附表二┌──┬─────────────┬──────────┐│編號│原處分案號│應到案日期(年月日)│├──┼─────────────┼──────────┤││北市裁四字第裁22-CUP130111│940409│├──┼─────────────┼──────────┤││北市裁四字第裁22-Z00000000│9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