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08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10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八七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田玉芬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B法院書記官羅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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