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0年台聲字第3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聲請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台聲字第三七一號
聲請人甲○○Jel
乙○○Mar共同代理人 蔡淑明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丙○○為養子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蘇茂秋
法官徐璧湖法官朱建男法官曾煌圳法官李慧兒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三日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0年台聲字第3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聲請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台聲字第三七一號
聲請人甲○○Jel
乙○○Mar共同代理人 蔡淑明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丙○○為養子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蘇茂秋
法官徐璧湖法官朱建男法官曾煌圳法官李慧兒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