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1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246號
原告縉鼎螺絲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鄂淑娟 訴訟代理人 蔡建賢 律師被告龍慶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進南 訴訟代理人 方銀燦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凱鑫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
書記官莊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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