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簡易庭101年度岡簡字第209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岡簡字第209號
原   告  余春成
被   告  蘇進柱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尚有應調查事項,爰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
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10時在本院岡山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
岡山簡易庭法官陳嘉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
書記官蕭主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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