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9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14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甲○○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14號損害賠償調解事件於
中華民國99年4月1日上午12時20分在鳳山簡易庭二樓調解室
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陳俐嫺
  調解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 對  人 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萬肆仟元整。給付方
  式:自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日起於每月十日各給付聲請人伍
  佰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匯入戶名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
  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1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1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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