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除字第186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除字第186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年度除字第一八六八號
聲請人甲○○代理人 李式彬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五七四四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蔡政哲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十日
法院書記官官碧玲~F0~T48┌──────────────────────────────────────────────────┐│附表: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五七四四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三─ND─0000000─││壹│壹仟│││││0│││││├─┼───────────────┼──────────────┼────┼───┼────┼───┤│2│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三─ND─0000000─││壹│壹仟│││││一│││││├─┼───────────────┼──────────────┼────┼───┼────┼───┤│3│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三─ND─0000000─││壹│壹仟│││││三│││││├─┼───────────────┼──────────────┼────┼───┼────┼───┤│4│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三─ND─0000000─││壹│壹仟│││││五│││││├─┼───────────────┼──────────────┼────┼───┼────┼───┤│5│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三─ND─0000000─││壹│壹仟│││││一│││││├─┼───────────────┼──────────────┼────┼───┼────┼───┤│6│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五─ND─0000000─││壹│壹仟│││││四│││││├─┼───────────────┼──────────────┼────┼───┼────┼───┤│7│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五─NX─0000000─││壹│玖佰│││││七│││││├─┼───────────────┼──────────────┼────┼───┼────┼───┤│8│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五─NX─0000000─││壹│貳佰陸拾│││││三│││叁││├─┼───────────────┼──────────────┼────┼───┼────┼───┤│9│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X─0000000─││壹│壹佰柒拾│││││七│││肆││├─┼───────────────┼──────────────┼────┼───┼────┼───┤│0│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X─0000000─││壹│捌佰貳拾│││1││0│││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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