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808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懲治盜匪條例
主文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脅迫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伍年。扣案之安全帽壹頂,沒收。
盜匪所得之現金新台幣柒萬元及愛其華廠牌鑲鑽手錶壹只,應發還被害人乙○○。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808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懲治盜匪條例
主文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脅迫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伍年。扣案之安全帽壹頂,沒收。
盜匪所得之現金新台幣柒萬元及愛其華廠牌鑲鑽手錶壹只,應發還被害人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