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易字第82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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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易字第8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26日
裁判案由:竊佔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易字第82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余沅山上列被告因竊佔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蕭雅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如茵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