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2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237號原告易遊網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甫彥 訴訟代理人 陳恩欣
蕭壬宏 律師被告喜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 徐悅寧 訴訟代理人 陳鼎正 律師複代理人 吳恩篤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期日另訂。
中華民國99年10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文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
書記官詹雪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