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23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2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18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三七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王慧娟行準備程序。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八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B法官~B法官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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