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東簡字第81號
原 告 陳泓亨
被 告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文正
訴訟代理人 杜建志
李毓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二
時五十分在本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
臺東簡易庭法官徐晶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
書記官楊茗瑋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東簡字第81號
原 告 陳泓亨
被 告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文正
訴訟代理人 杜建志
李毓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二
時五十分在本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
臺東簡易庭法官徐晶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
書記官楊茗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