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43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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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4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43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乙○○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9月11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曾佩琦
法官陳姵君法官郭書豪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9月11日
書記官陳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