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6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62號聲請人 陳世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一○七年度司催字第一四七五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劉台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書記官吳芳玉┌───────────────────────────────┐│附表:108年度除字第6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2│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3│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4│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5│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6│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7│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8│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9│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240│├──┼──────────────┼───────┼──┼──┤│10│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412│├──┼──────────────┼───────┼──┼──┤│11│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