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49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497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戴嘉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
書記官許千士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49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497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戴嘉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
書記官許千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