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126號原告台灣移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溫書毅 訴訟代理人 張信陽 律師被告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法定代理人 江漢聲 訴訟代理人 李惠暄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6月2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洪韻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6月21日
書記官楊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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