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簡上字第1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5月15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簡上字第119號上訴人即附帶被上訴人甲○○被上訴人即附帶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5月15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婷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5月15日
書記官楊建新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簡上字第1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5月15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簡上字第119號上訴人即附帶被上訴人甲○○被上訴人即附帶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5月15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婷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5月15日
書記官楊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