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33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336號聲請人 陳清財 代理人 陳秀祝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27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1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3月14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薛中興
法官陳蒨儀法官林伊倫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3月14日
書記官陳怡君┌─────────────────────────────────┐│附表:101年度除字第33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2│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3│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4│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5│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6│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7│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8│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9│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10│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