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9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九ОО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林恆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仲騏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9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九ОО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林恆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仲騏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