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度易字第42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42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一年度易字第四二二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年度偵字第一七九六五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甲○○違反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之規定,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甲○○曾有偽造文書及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之刑案紀錄,其中偽造文書部分,於
民國八十五年十月十四日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五月並諭知緩刑三年確定,嗣甲○○於八十六年間,又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案件,經本院於八十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判處有期徒刑三月確定,致撤銷上開緩刑之宣告,其所受之有期徒刑並相繼於八十七年五月十七日及八十七年十月十一日執行完畢。
詎甲○○仍不思悔改,明知渠既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竟
自九十年八月四日起,在其所承租臺北縣三重市○○路○段○○○巷七之一號之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擺設如附表編號所示之賭博性電動玩具三十一台,供與不特定人賭博財物。嗣於同年月十三日晚上八時三十分許,經員警在上址查獲,並扣得甲○○所有如附表所示之物。
案經臺北縣警察局(現改制為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請臺彎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右開事實,業據被告甲○○於本院審理中坦承不諱,且有如附表編號所示之賭博機具共三十一台,及如附表編號至編號所示之監視器十二台、電眼七個、無線電鈴一個、會員資料申請表四十六張、排行榜使用紀錄表三十六張、開分表三十五張、帳本一本、員工打卡片八張、佳樂一百分再玩券一盒、佳樂五百分再玩券一盒、佳樂一千分再玩券一盒、鑫網會員卡二十二張、摸彩券二本、會員名冊二張等物扣案,以及警員於查獲時所拍攝之照片附卷,可資佐證。另證人即查獲本案之台北縣警察局三重分局警備隊警員 陳錦富廖淦龍 於偵查中證述查獲現場室內有燈光,其內之抽風機、監視器均在運轉,且上開賭博性電動玩具於查獲時均有插電等情,是本件被告犯罪事證已明,其犯行堪以認定。
論罪科刑之理由
㈠按:經營電子遊戲場業,須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該條例
第十五條定有明文。本件被告甲○○既自承有於前揭時地擺設電動賭博機具,且又未依上開條例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是其此部分所為,即已觸犯同條例第二十二條之罪。
㈡被告甲○○於上述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以前開電動賭博機具供與不特定人賭博之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前段之罪。
㈢被告甲○○所犯上開二罪,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牽連犯之規定,從一較重之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罪論處。
㈣雖公訴人就被告甲○○所為關於賭博部分之犯行未有述及,惟因該部分與起訴經
認有罪之事實既有方法結果牽連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本院自應併予審判,附此敘明。
㈤被告前有如事實欄所載之論罪科刑及執行情形,有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刑事資料
科簡覆表附卷可參,其於五年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加重其刑。
㈥爰審酌被告甲○○曾有偽造文書及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前科之品行、其未經辦
理營利事業即擺設賭博性電動玩具與不特定人賭博之犯罪手段及其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之折算標準。
㈦扣案如附表編號所示之電動賭博機具,係當場賭博之器具,應依刑法第二百六
十六條第二項沒收之。另搶案如附表編號至所示之物,據被告自陳係其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應依刑法第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
適用之法律
㈠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㈡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㈢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前段、第二項、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㈣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
本案經檢察官陳伯厚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庭
法官余來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書記官白俊傑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違反第十五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賭博性電動玩具共三十一台,即:
㈠樸克牌十五台㈡超級傑克六台㈢超九六台㈣麻將三台㈤大型轉盤八人座一台監視器十二台電眼七個無線電鈴一個會員資料申請表四十六張排行榜使用紀錄表三十六張開分表三十五張帳本一本員工打卡片八張佳樂一百分再玩券一盒佳樂五百分再玩券一盒佳樂一千分再玩券一盒鑫網會員卡二十二張摸彩券二本會員名冊二張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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