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62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6257號原告甲○○
號4樓訴訟代理人 蔡樹基 律師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蔡和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
書記官巫玉媛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62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6257號原告甲○○
號4樓訴訟代理人 蔡樹基 律師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蔡和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
書記官巫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