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3年度南簡字第760號
原 告 林榮泰
被 告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南光
訴訟代理人 盧怡蓉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孫玉文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書記官莊淑雅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3年度南簡字第760號
原 告 林榮泰
被 告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南光
訴訟代理人 盧怡蓉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孫玉文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書記官莊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