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補字第75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補字第75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補字第758號原告大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列原告大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甲○○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苗栗縣○○鎮○○段海口小段第316建號、門牌號碼: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8鄰澎湖厝120號房屋課稅現值。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銘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
書記官呂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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