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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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1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13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銓澤選任辯護人廖忠信律師
王珽顥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緝字第1309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劉為丕
法官翁儀齡法官馮昌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怡君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