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交易字第1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業務過失傷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交易字第一八七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法官陳淑芳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交易字第1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業務過失傷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交易字第一八七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法官陳淑芳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