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1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1月13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一五二號
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陳昆和律師
王伊忱律師 陳景裕 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詹俊平 律師右列被告等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三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蔡直青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沈建杉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